缴费基数有误如何调整?这些医保红线,HR千万不要碰-医保代缴发表时间:2022-09-07 13:10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薪酬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薪酬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薪酬中代扣代缴。 1、医保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等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增加劳动纠纷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